关于粤(2021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45910号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和粤(2021)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39937号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的公告-九游会网址
来源:增城区分局
发布时间:2024-05-22 18:3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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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永平路91号5幢1004房的不动产以韦海益名义申领了粤(2021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45910号《不动产权证书》;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(2021)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39937号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登记字号为21登记13065215号。
2024年3月19日,我局依法按程序(依据(2023)粤0106执11197号之一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(2023)粤0106执11197号《执行裁定书》)注销21登记13065215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,但粤(2021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45910号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和粤(2021)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39937号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无法收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粤(2021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45910号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和粤(2021)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39937号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即日起作废。
特此公告。公示期:2024年5月22日-2024年6月12日。
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2024年5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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