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11号2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-九游会网址
来源: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发布时间:2024-05-23 18:48:54
访问量:-
【字号: 】
【】
分享到:
现有申请人杨细妹、胡健仪声称坐落在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11号203房房屋的权利人之一胡家超已去世,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,杨细妹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,我中心以2024登记01143667号受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 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2日 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(地址:天河区华就路31号)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。
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5月23日
-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